1、办理、考核、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证:
(1)应急管理局(原安监局):低压电工、高压电工、焊工;
(2)市场监督管理局(原质监局):叉车司机、起重机司机、行车、吊车;
(3)建设厅:塔吊、建筑电工焊工;
2、办理、考核、鉴定职业资格证:初中、中级电工、焊工、车工、机修工、磨工、铣工、钳工、汽车修理工、、美容师、美发师、中西式面点师、 木工、保育员、、 烹调师等。
3、办理、考核、建设机械操作证:挖掘机、装载机、压路机、推土机、混淋土搅拌站等。
特种作业:是指容易发生事故,对操作者本人、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、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。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。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,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。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。
系统化的理论与实操培训,使学员熟练掌握报考工种的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、操作技巧与操作方法。
考试合格,取得相关工种上岗证书,杜绝无证操作无证驾驶,减少人生伤亡,预防安全事故。